1、合理使用農藥。(1)對癥用藥,根據病蟲草害的發生特點,選用有效的農藥產品;(2)抓住病蟲草害發生關鍵時期和薄弱環節適時使用農藥;(3)嚴格掌握用藥量,按照農藥標簽所規定的用量噴藥,要求把藥劑均勻周到的噴施于作物上,避免重噴和漏噴;(4)改進農藥性能,如加入表面活性劑以改善藥液的展著性能;(5)合理混用農藥。在使用農藥時,必須合理的輪換交替用藥,正確混配、混用,防止單一長期使用一種農藥。
2、使用農藥要嚴格按照《農藥使用規定》《農藥合理使用準則》要求,預防為主,綜合防治。嚴禁高毒、高殘留農藥在果樹、蔬菜等作物上使用,施用時一定要在間隔期內進行。
3、采取避毒措施在遭受農藥污染較嚴重的地塊,一定時期內不栽種易吸收農藥的作物,可栽培抗病、抗蟲作物新品種,減少農藥的施用。
4、綜合防治積極開展農業防治、生物防治,實行農作物的合理輪作和倒茬。
5、掌握收獲期不允許在間隔期內收獲和利用栽培作物,各種藥劑因其分解、消失的速度不同,作物的生長趨勢和季節也不同,因而具有不同的間隔期,收獲時該作物離后噴藥的時間越長越好。
6、進行去污處理對殘留在作物、果蔬表面的農藥可作去污處理,如通過暴曬、清洗等方法,也可減少或去除農藥殘留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