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藥經營將施行持證上崗在業內飽受關注。《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對農藥經營許可證辦理中農藥經營者應當具備的條件做出了明確規定,其中“農藥經營者應當具有農學、植保、農藥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專業教育培訓機構五十六學時以上的學習經歷,熟悉農藥管理規定,掌握農藥和病蟲害防治專業知識,能夠指導合理使用農藥的經營人員”的硬性指標無疑將一部分不具備條件者拒之門外。筆者認為,門檻的提高對用藥、凈化農藥市場作用明顯。與農藥并肩的肥料行業,是否也應該施行經營者“持證上崗”,業內有著不同的觀點。
甲方:肥料經營者也應專業
肥料在人類糧食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隨著中國肥料工業的快速發展,肥料的品種日漸增多,由碳酸氫銨、過磷酸鈣、氯化鉀的老三樣發展到了如今的緩控釋肥、水溶肥、生物有機肥等品類繁多、功能齊全的肥料產業新格局。感慨肥料行業飛速發展的同時,市場上越來越多的新概念、新名詞不僅讓肥料經營者無所適從、一頭霧水,更是讓肥料行業資深專家“難懂”。可以說,當前肥料行業的“偽創新”無處不在,浮躁情緒充斥著整個行業。
盡管肥料廠家直供大戶的新業態在行業興起,但經銷商依然是肥料產品由廠家到農戶手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農戶能否購買到適合的肥料,不被假冒偽劣產品所坑害,肥料經營者起關鍵性作用。但是,據筆者了解,近年來基層出現一起又一起的肥害事件、假冒偽劣肥料事件,基本都是肥料經營者不了解產品特性,或者惟利是圖、知假售假。本報前段時間報道了山東某地農民購買“懶漢肥”,“撒施、丟施、不用埋”花哨的宣傳切中了農民施肥追求省工省力的要害,終導致玉米大面積枯黃、苗圃全死。然而事故發生后,廠家消失得無影無蹤,在利潤誘導下紛紛加入推廣行列中的各級經銷商才發現被ss騙了。
眾所周知,肥料經營權放開后,只要取得營業執照就可經營肥料的近似“”政策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肥料經營者加入到這個行列,不排除一些經營者對肥料知識壓根兒沒接觸,一竅不通。因此,肥料經營持證上崗必要性很大,而且已顯得非常迫切。
乙方:持證上崗完全沒必要
根據《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8月1日后新加入這個行業從事農藥銷售的,應當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對于2017年6月1日前已從事農藥經營活動的經銷商有一年的政策緩沖期,但應在管理辦法施行一年內達到規定的條件,并依法申領農藥經營許可證。如果肥料經營也施行類似的持證上崗,具體操作辦法與上述農藥經營取證必大同小異。
那么,可以說,持證上崗政策實施后,對新加入這個行列從事肥料銷售的經營者影響不大,而對已經從事肥料經營活動多年的廣大農資經銷商來說可能會是個很大的挑戰,不排除一些經銷商就此止步肥料經銷。我們都知道,中國農資經銷由于歷史問題普遍存在門檻低、學歷低、技術水平不齊的問題,很多老一輩的肥料經銷人員可能實際技術很好,是“土專家”。因為沒怎么上過學,極有可能申請不到肥料經營許可證。如果由于肥料經營持證上崗將這些資深“土專家”阻擋在為農服務的大門外,肥料經營持證上崗就顯得適得其反了。
還有,與農藥相比,肥料的性會高很多。比如氮養分缺乏的不合格復合肥產品,從產品本身來講是大問題,但從作物吸收養分角度來講,給多了氮對作物不一定好,況且土壤中養分含量狀況本身就很復雜,作物不會因為缺幾個氮養分而出現絕收,甚至危及到人體健康。所以,肥料經營施行持證上崗的意義不大,更沒有必要。只要管理部門做好執法檢查,讓肥料經銷商按規定建立好采購、銷售臺賬,合法合規經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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